清 河北 十足色 同元祥 十两型银锭
清代河北“同元祥 十足色”十两银锭一枚,重363.6g。由北京珠宝市二十六家官炉房之一的“同元祥”铸造,在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后,由北京的裕丰源、谦和瑞炉房总管耿亚度牵头,联合26家领有户部执照的炉房共同上书度支部,申请组织公议局,统一替部改制合乎标准的银锭。此方案经批准后,原来在珠宝市的26家炉房逐步定名为官炉房,以示与其他地方所设的私炉房有所区别。但凡外省流入及解部的各地银两统交珠宝市炉房,倾铸成市秤十两银锭,经公议局验色合格,打上“十足色”印戳并加盖铺号以资信用。 简而言之,就是官家认可的纯银,号称“十足银”,实际成色约为98.4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