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 山西官钱局 五十两
民国山西官钱局五十两银锭一枚,重1891.0g。戳记“中华民国年乙月”、“山西 官钱局”、“周行镜宝”,锭型古拙大方,戳记字口犀利,银色温润,局部五彩。清代货币实行银钱平行本位,以白银为主,钱为辅。银锭一般最重50两,中锭为十两,也流行一至五两的银锭(小元宝),也叫“小锭”或“锞子”,还有一两以下的散碎银子。现银结算时,由于各地白银成色不一,交易时还必须进行折算。最可靠的方法就是熔化白银,清除不纯成分后重新铸造。比如,来自张家口的“平口银”,由于俄国商人为了逃避沙皇限制白银出口的禁令,经常将一些粗糙的银制工艺品或生活用品兑换给中国商人,中国商人便在张家口将这些银器熔化,铸成元宝,然后在市场流通,所以其成色很低。过标时,“平口银”运到太谷后,一律按照谷帮票号规定的金融标则“谷钱平”标准,即“998”成色,在太谷重新熔铸,加盖“周行镜宝”钢印或打上“太谷重铸”字样后,才能流通,其成色比山西“2.4宝”的标准还高。太谷作为“过标”结算地,银炉业十分发达(在民国初年尚有5家正常营业),为保证白银“998”成色,“周行镜宝”钢印要由各家银炉轮流掌管,每家1年,互相监督,如果不达标准则不能盖印,所以,太谷“周行镜宝”银锭在全国享有盛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