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咸丰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户部官票拾两一枚,写字第九万八千七百九十六号。右侧手书“敏字三万二千八百五十三号”二次发行编号,正面加盖“南河”地名和“甲子颁发 扬镇粮台”长方形章。背盖“对”红色圆形章,写有“福善堂”等文字。未评级,返品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