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四川“成都府 成都府”双戳十两圆锭一枚,335.4g。地方存留银,戳记清晰。地方存留银,即每年各府、厅、州、县在完成当年的税银收缴后,提拨作为地方政府行政开支的银两。此类银锭通常只在锭面打一个地名,四川全境均有铸造,川白锭也因此种类繁多。